本網訊(周福)近期,州政府修訂完善了政府常務會議學法制度。新修訂的制度從指導思想、學法目的、參加范圍、學習方法、學習內容、學法要求做出了新的規(guī)定。
新制度對學法活動時間作了新的改變,每月由以前1次增加為2次,每年不少于24次,講課時間由30分鐘減少為不低于20分鐘;新增加了專題學法活動的內容,即每年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1.5小時;新增加了材料編印的內容。
新制度明確了學習方法。堅持州政府常務會前集中學法與個人自學相結合,專人講解與專題輔導相結合。新制度對講解人員和講解材料的審核以及年度學法計劃的擬定等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新制度把對憲法的學習放在首位,將《組織法》《民族區(qū)域自治法》《行政訴訟法》《環(huán)境保護法》《物權法》和《突發(fā)事件應對法》等反映國家政治制度、經濟制度,規(guī)范政府共同行政行為,規(guī)范約束行政權力的法律法規(guī)共10大方面作為重點學習內容。拓寬了學習廣度,加深了學習深度,進一步提高了學法質量以及對實際工作的指導意義。
常務會議學法制度的修訂體現了領導干部狠抓依法行政的決心和信心,為法治甘孜建設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